一、专业名称:
音乐剧表演
二、专业代码:
670215
三、招生对象:
普通高中毕业生、中专艺校毕业生
四、学制与学历:
学制:三年
学历:专科
五、就业面向:
艺术表演团体、儿童艺术培训机构、小学、幼儿园、企事业单位等。
六、培养目标:
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,德智体全面发展,具有较高艺术素养,系统地掌握音乐剧表演艺术创作方法、基本技能、基础理论,音乐、舞蹈基本功扎实,突出儿童音乐剧表演特色,能够运用音乐剧表演技巧在艺术表演团体、儿童艺术培训机构、小学、幼儿园等单位从事儿童音乐剧表演、教学、创作的专门人才。
七、专业核心课程简介
音乐剧表演专业的核心课程有:声乐基础、音乐剧声乐、舞蹈基础、音乐剧舞蹈、表演与台词、钢琴、音乐剧剧目表演、教育理论、乐理及视唱练耳、音乐剧史及赏析、儿童发展心理学等。专业培养的核心能力有:音乐剧声乐演唱、教学及作曲能力; 音乐剧舞蹈表演、教学及编舞能力;舞台表演、教学及剧本创作能力。
八、职业证书与毕业要求
(一)证书要求
全国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(A)合格证书。
(二)学分要求
学生在规定时间内,修完本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,获得119学分, 其中必修课84学分,选修课18学分,集中实践课程17学分。